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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 企业吸纳重点群体税收优惠
编辑来源: 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  时间: 2026-09-04  浏览: 134人次

适用对象:企业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 (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优惠标准:对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企业,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每人每年7800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每人每年9000元。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

申请方式:报企业所属地税务部门

申请材料:企业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重点群体身份证明(如脱贫人口建档立卡信息、失业登记证明等)及纳税证明等材料,具体以服务机构或税务部门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