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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 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编辑来源: 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  时间: 2026-07-03  浏览: 377人次

一、适用对象

1.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 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3.城乡未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4.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人员。

二、补贴标准

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包括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

1.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0元;

2.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初级工证书200元、中级工240元、高级工280元、技师350元、高级技师380元执行。

重要提醒: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同一职业(工种)不得重复享受。

三、申请方式

线上:可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在线提交补贴申请材料

线下:定点培训机构属地人社服务窗口现场办理

四、申请材料

《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个人申请表》(个人申请需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评价机构收费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