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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个人)
编辑来源: 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  时间: 2026-07-03  浏览: 540人次

一、适用对象

1.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 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3.城乡未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4.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人员

二、补贴标准

完成培训学时并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

1.按相应技能等级确定为初级工1200元/人、中级工16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40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给与补贴;

2.仅取得就业技能培训合格证的,每人补贴700元;

3.初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的,给予800元/人补贴,参加3年一次复审培训并换发新证的,给予200元/人补贴;

4.对参加培训不低于40个学时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800元/人补贴。

*上浮政策:对列入年度A类、B类或急需紧缺、重点支持类的职业(工种),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再分别上浮20%、10%。

三、申请方式

线上: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在线提交补贴申请材料

线下:定点培训机构属地人社服务窗口现场办理

*重要提醒: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个人申请补贴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需激活金融功能)、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发票或收据、《河南省就业技能培训补贴个人申请表》(现场领取或官网下载)。单位申请补贴需提供培训学员花名册(含身份证号、考核成绩)、学员身份证明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协议及 考勤记录,审核通过后将补贴拨付至学员社保卡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