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建立科学、规范的高层次人才评价、激励体系,根据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焦作市产业技术科学院人才引育工作办法〉等18个人才政策的通知》(焦办〔2023〕9号)精神,现就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在焦工作、来焦自主创业、我市企事业单位及省、 部属单位全职或柔性引进的人才,其中全职引进人才须与所在单位签订 5 年以上聘用 合同,柔性引进人才保证每年至少有 6 个月在签约单位或创办企业工作。
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列入认定对象。
(二)高层次人才认定分为 5 类:国际一流人才(A类)、国内一流人才(B类)、省内一流人才(C类)、省内青年拔尖人才(D类)和市级人才(E类)。
国际一流人才(A类人才)、国内一流人才(B类人才)、省内一流人才(C类人才)、省内青年拔尖人才(D类)是指按照《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认定 的相应层次人才,市级人才(E类人才)是指焦作市认定的相应的高层次人才,主要包 括业绩贡献突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或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
(三)高层次人才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3.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学术技术、经营管理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引领和带动我省某一领域科技 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发展和管理服务 水平突破或提升;
4. A类人才年龄不作限制;B类人才一般应在65周岁以下;C类人才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D类人才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E类人才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贡献突出 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认定程序
(一)申报受理
1.A、B、C、D类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需通过“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系统”进行申报。登陆“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系统”请与市直及县(市、区)“ 一站式” 人才服务窗口联系。
2.E类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市直单位通过市人才交流中心“ 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申报,各县(市、区)辖区单位通过县(市、区)“ 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申报,常年受理。
3.原认定的焦作市高层次人才5年期满后,按照新标准重新申报认定。
(二)认定。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教育、科技、工信、卫健、文旅等相关部门及相关专家进行评议,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全程监督,确定人选层次,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颁证。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政府同意,由市政府颁发《焦作市高层次人才 证书》。认定为省级高层次人才的直接颁发《焦作市高层次人才证书》。
(四)入库。经认定的人才及时纳入我市高层次人才信息库。
三、支持政策及待遇
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相应支持政策和待遇。对认定的 A、B、C、D、E 类高层次人才,直接享受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健、出入境和居留便利等配套服务保障政策。
四、日常管理
(一)申报人员经认定后,列入我市高层次人才信息库管理。高层次人才认定结果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符合认定条件的可申请延期。有效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对因工作 调动等原因取消资格的,奖励补贴和购房补贴需退回;达到更高层次认定条件的,可按 规定申请相应层次人才的认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资格或注销原认定结果:
1.丧失或违背所必须具备的政治思想条件和职业道德的。
2.弄虚作假、谎报成果、业绩,骗取资格的。
3.擅自离职、不履行规定职责,工作渎职、失职、造成 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4.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并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5.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6.其他需要取消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资格的情形。
五、申报资料
A、B、C、D类高层次人才申报请登陆“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系统”填写个人 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线下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E类高层次人才申报请现场提交《焦作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身份证、学历 (学位)证书、荣誉证书、奖励证书等个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验后退还)及加盖单 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六、政策咨询
市 直:0391-2118726 沁阳市:0391-2100076
孟州市:0391-8180776 博爱县:0391-8623029
武陟县:0391-7275912 修武县:0391-7190455
温 县:0391-6198366 解放区:0391-2973269
山阳区:0391-2111558 中站区:0391-2945907
马村区:0391-3950015 示范区:0391-8736518
邮箱:gccrc2118726@163.com
将申请人的电子版证件照注明后发到该邮箱(标明单位、姓名,蓝底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