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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项目名称
申请焦作市高层次人才认定
办理机构
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
办事依据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等五个办法的通知》(焦政办〔2016〕104号)
申报范围
在焦作市范围内注册创办企业、合办企业以及现有企事业单位引进或培育的高层次人才。
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填写《焦作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核准表》或《焦作市“偏才”“专才”认定申请核准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加具推荐意见后直接报送市人才交流中心。
3、核准及公示。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符合认定条件的人选,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和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颁发认定证书。由市政府颁发证书并发放高层次人才“一卡通”,享受相关人才服务优惠政策。
5、入库。经认定的人才将进入我市高层次人才库。
申报材料
1、《焦作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核准表》或《焦作市“偏才”“专才”认定申请核准表》(一式两份),并在首页工作单位一栏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出具高层次人才年度考核材料。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奖励证书等个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验后退还)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4、与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审验后退还)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申报网址
申报时间
焦作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实行常年受理,定期集中评审认定。
申报地点
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市人民路阳光大厦B座展览中心3楼)
联系电话
0391-2118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