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全体流动党员:
为全面掌握流动党委中困难党员情况,为党组织走访慰问困难党员提供决策依据,根据上级有关困难党员救助规定,流动党委现就困难党员排查登记通知如下:
一、纳入困难党员的范围
组织关系在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流动党委所属各党支部,近2-3年党员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因遭遇重大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情况造成家庭困难或严重影响工作生活等情况。
二、困难党员申报
1.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困难党员管理台账》(附件)中的个人信息部分,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党支部初审。
2.党支部汇总上报。在焦支部需将上述材料纸质版递交市人才交流中心流动党委服务窗口;外地党支部经联系党委同意后,可将相关材料通过邮寄或扫描件形式电子版发至党委电子邮箱。
3.困难党员的认定按照个人申请→党支部初审→流动党委复审→上级党组织审批的程序办理。
4.经审批后,列入困难党员管理台账,按照市直机关困难党员救助慰问办法进行慰问。党员困难未达到市直机关困难党员标准的,流动党委视个人困难情况,采取其他方式给予慰问。
三、流动党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91-2118718、2118719
电子邮箱:jzrclddzb@126.com
邮 编:454000
地 址:焦作市解放区人民中路阳光大厦B座三楼
附件:《困难党员管理台账》
中共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委员会
2025年12月19日